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龙津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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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金土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机油滤芯和废油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宁波金土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宁波金土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9173万元,购买位于奉化区经济开发区龙津路8号的现有厂房进行拆除重建,实施废机油滤芯和废油壶利用项目,建设1条废机油滤芯综合利用生产线和1条废塑料油壶利用生产线,形成年处置废机油滤芯3000吨和废塑料油壶2000吨,年收集废矿物油8000吨、废铅蓄电池20000吨和小微企业危废5000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5km范围内村(居)民委员会,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为东北侧约240米的三横社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项目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能达标排放,破损废铅蓄电池酸雾、小微企业危废贮存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处理能达标排放,废塑料油壶破碎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能达标排放,熔融挤出废气、注塑废气、废机油滤芯破碎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废水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危险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均可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破损废铅蓄电池酸雾、小微企业危废贮存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塑料油壶破碎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熔融挤出废气、注塑废气、废机油滤芯破碎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固废:废活性炭、废拖把抹布、废油泥、储罐清洗废水、喷淋废液、危险废包装袋、废过滤网、废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含油废纸片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布袋、集尘灰收集后外售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废可妥善处置。
环境风险:企业加强管理,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本项目事故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均为行业规范或排污许可规范推荐的可行技术,各污染物处理后排放均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因此,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其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大公众团体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金土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13175981028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4-55000552 邮箱:823398365@qq.com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2日。
宁波金土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